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鲁教师处函[2017]9号)要求,请各单位按教育厅规定的推选范围和条件,推荐 1 名候选人报教务处。学校将通过组织评审等程序,遴选1名候选人报教育厅。推荐候选人有关材料(根据教育厅通知附件1整理),请于4月27日上午前报送到教务处办公室(日照校区报送到日照校区教学科),电子版发至邮箱:shjwang2008@126.com。过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关于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鲁教师处函[2017]9号)
教务处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