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下学期通识选修课(简称通选课)和研讨课(Seminar)的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并做好课程的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通选课
通选课应能够拓展学生知识面,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注重师生交流互动。不得以影视欣赏、组队训练等为内容开设通识选修课。该类课程由教师根据个人教学情况自由申报。
(二)研讨课
1、为促进教学与研究相结合,本学期继续开设小班研讨课。研讨课上课时应当采取研讨(Seminar)的形式,不得采取传统的讲授(Lecture)方式。为方便研讨,上课地点将安排在教师所在学院的会议室。该类课程由教师根据个人主持的课题情况自由申报,
2、授课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教师须依托本人主持的在研或者结题五年之内的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申报开设专业研讨课,课程内容应结合主讲教师所主持科研项目的最新研究成果。课程名称由开课教师自拟,统一标识为“XXXX(课题名称的简化或聚焦)专题研讨”。授课形式为专题研讨班。授课学时由教师根据课程内容合理设定,一般应18学时左右。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者,记1个学分。
3、课程主要面向课题所属学科、专业的本科生,对于交叉学科研究的课题,可以面向相关专业本科生开放选课。课容量一般限定为10-15人。任课教师可对选课学生的专业、年级、先修课程及选课人数等做出具体要求。
(三)大学语文及高等数学
下学期学校在继续组织开设通选课《大学语文》课程的基础上,增开《高等数学》课程以培养学生的逻辑、分析、判断能力,这两门课程暂由教务处组织开设。
二、申报方法
按照新教务系统的工作流程,通选课、研讨课等课程每学期均需申报开课(不论是否新课)。请准备申报的教师于2019年7月15日12:00前通过教务系统提交开课申请。
(一)操作方法
1.往年已开设过的课程
通过学校门户登录教务系统(如果提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教工号),点击教学服务-培养方案-通选开课申请-申请-课程名称点“选择”,根据课程名或者课程号查询,双击选择往年课程,补充开课学期、通选课类别、拟开课时间(春季)、开课班数、每课堂人数、讲课学时(36或18)、周学时(2)、学分(2或1)、课程说明、设置可选课范围等信息后保存,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送审,审核人选择本单位教学院长,非教学单位的教师可选择教务处处长为审核人。送审后联系审核人及时审批。
2.新开课程
通过学校门户登录教务系统(如果提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教工号),点击教学服务-培养方案-通选开课申请-申请-课程名称点“新增”,填写所有信息后点保存,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送审,审核人选择本单位教学院长,非教学单位的教师可选择教务处处长为审核人。送审后联系审核人及时审批。
(二)注意事项
1.新开课程的课程编号规则:通选课请按“g教师号”的规则编号,如教师20170001申请一门课,可编为g20170001。如果该教师申报多门公选课,可增加一位序号,编为g201700011、g201700012等。研讨课请按“yt教师号”的规则编号。
2.研讨课教师通过教务系统申请开课时,“课程说明”必须包含:课程所依托的研究课题、课题来源、课题编号、研讨计划、研讨核心内容等基本信息,该信息在学生选课时会向学生提供。如果研讨课对选课学生的专业、年级有要求,请设定好“可选课范围”参数。
三、审批与排课
教师申报的通选课、研讨课经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申请开课的教师7月20日后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自己申报课程的审批情况。
审批通过后的课程,将进入学校课程总库,并列入下学期教学计划,由学院教务员进行排课。学生选课事宜另行通知。请任课老师及时关注学生选课结果和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提前备课,按时上课。
教务处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