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新葡萄官网2023年度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类型及申报条件

本次一流课程推荐计划,分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五种本科课程类型,申报书见附件2-6。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由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组织遴选申报,其他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国家一流课程认定数量和申报条件详见《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7)学校将参照此文件和省里通知择优推荐

二、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申报推荐课程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新葡萄官网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学校校级党委将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此前参加过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人员要求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学校党委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三、申报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推荐数量及要求

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建设基础,择优推荐。注重创新,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混合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强调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的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改革创新,具有示范辐射作用,推动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

(二)评审推荐

1.教学单位推荐。请教学单位组织申报团队认真领会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打磨,并组织专家组评审,报送符合申报条件的优质课程。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2.学校评审。学校对申报课程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真实合规。对通过审核的课程,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授课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公示后择优推荐。

(三) 报送材料及时间

1.报送材料

1)每门课程申报书和其他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五份;(2)说课视频;(3)签字盖章的《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8)各单位按推荐顺序排序)

2.报送时间

1)各单位《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WORD和签字盖章的PDF版)电子版于2023年12月11日10:00前发到电子邮箱:qfsfdxjwc @163.com。

(2)纸质材料(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和汇总表)请于2023年12月13日16:00前报送至曲阜校区1号办公楼229室、日照校区交会馆2311房间,申报书、说课视频等电子版材料(不超300M),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qfsfdxjwc @163.com。

教务处联系电话:苏庆华  0537-4459779。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朱来雪  0537-445618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线上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附件3:线下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附件4: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附件5: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附件6: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附件7: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附件8: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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