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春季学期通识选修课(简称通选课)和研讨课(Seminar)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通选课
1. 通选课应能够拓展学生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促进个性发展,注重师生交流互动;以影视欣赏、组队训练等为内容的课程不得开设。申请人须在拟开设的课程领域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基础,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该类课程由教师根据个人教学情况自由申报。拟开设课程与申报者所属专业背景跨度较大的,需在“教务系统-通选开课申请-课程说明”中填写开课的充分理由或依据,所在单位须重点审核。
2. 通识课名称需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伦理道德要求,具有科学性、规范性,须与公共必修课程名称有一定差异性。
3. 每门课程一个教学班,教学班学生数一般120人,讲课学时36、周次1-18、周学时2、学分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等学校统一安排课程的开设班级数量可适度放宽。
(二)研讨课
1. 为促进教学与研究相结合,本学期继续开设小班研讨课。研讨课授课模式应以研讨(Seminar)方式进行,不得采取传统的讲授(Lecture)方式。为方便研讨,上课地点将安排在教师所在学院的会议室等场所。该类课程由教师根据个人主持的课题情况自由申报。
2. 授课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须依托本人主持的在研或者结题五年之内的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申报开设专业研讨课;课程内容应结合主讲教师所主持科研项目的最新研究成果,并在“教务系统-通选开课申请-课程说明”中填写依托科研项目名称、编号、来源及立项时间等信息。课程名称由开课教师自拟,统一标识为“XXXX(课题名称的简化或聚焦)专题研讨”。授课学时由教师根据课程内容合理设定,一般应为18学时。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者,记1个学分。
3. 课程主要面向课题所属学科、专业的本科生,对于交叉学科研究的课题,可以面向相关专业本科生开放选课。选课容量限定为10—15人。任课教师可对选课学生的专业、年级、先修课程及选课人数等做出具体要求。
每位教师一个学期最多开设共计2门课程(通选课和研讨课)。
二、申报方法
按照教务系统的工作流程,通选课、研讨课等课程每学期均需申报开课(不论是否新课)。请准备申报的教师于2023年12月30日12:00前通过教务系统提交开课申请。
(一)操作方法
1.已开课程
通过学校门户登录教务系统(如果提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教工号),点击教学服务-培养方案-通选开课申请-申请-课程名称点“选择”,根据课程名或者课程号查询,双击选择往年课程,补充开课学期、通选课类别、拟开课时间(春季)、开课班数、每课堂人数、讲课学时(36)、周学时(2)、学分(2)、课程说明、设置可选课范围等信息后保存,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送审,审核人选择本单位教学院长,非教学单位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各单位负责人对课程名称及内容严格审核,送审后联系审核人及时审批。
2.新开课程
通过学校门户登录教务系统(如果提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教工号),点击教学服务-培养方案-通选开课申请-申请-课程名称点“新增”,填写所有信息后点保存(请务必将所有信息填报齐全,包括课程编号、课程名称、课程英文名称、课程属性(公选)、考核方式(考查)、考试类别(正常考试)、课程性质及课程说明等信息),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送审,审核人选择本单位教学院长,非教学单位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各单位负责人对课程名称及内容严格审核,送审后联系审核人及时审批。
(二)注意事项
1. 新开课程的课程编号规则:通选课请按“g教师号”的规则编号,如教师20170001申请一门课,可编为g20170001。如果该教师申报多门公选课,可增加一位序号,编为g201700011、g201700012等。研讨课请按“yt教师号”的规则编号。
2.研讨课教师通过教务系统申请开课时,“课程说明”必须包含:课程所依托的研究课题、课题来源、课题编号、研讨计划、研讨核心内容等基本信息,该信息在学生选课时会向学生提供。如果研讨课对选课学生的专业、年级有要求,请设定好“可选课范围”参数。
三、审批与排课
各单位需认真审核开课教师申报资格及课程内容相关信息,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单位报送课程于12月23日至12月30日进行审批。申请开课教师于12月23日-12月30日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审批结果,若审核不通过,请及时修改完善后再次申请,完善修改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审批通过课程列入下学期教学计划,由学院组织排课。学生选课事宜另行通知。请任课教师及时关注学生选课结果和上课信息,提前备课,按时上课。
教务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