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受理2015级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教务处2015.12.24)要求,经学生申请、教务处和学院审批,现批准455名学生调整专业,名单见附件。
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批准学生的教务系统学籍数据已调整,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查到,如发现专业信息或培养方案与本通知附件不符,请向教务行政科反映。
二、学生自下学期开学时转入新专业学习,本学期在原专业完成期末考试后所获学分仍然有效。及格课程中,与新培养方案课程号一致的,将直接获得新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与新培养方案课程号不同,但实际课程内容相同的(例如生物和化学的高等数学),可于下学期开学后,向新培养方案课程的开课单位申请课程代换;其他无关课程,课程属性转换为任选课。
三、学校各关部门请在下学期开学前(2月27、28日报到,29日上课),安排好学生的宿舍调整、学费计算、校区账户切换等工作。
教务处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