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专业调整后有关事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11-13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经批准调整专业的2014级学生,须注意以下事项,请学院向有关学生传达。

一、教务处将于1118日前在教务系统内完成审批,并进行学籍异动操作。教务系统内个人信息将按新专业显示。学生可于下学期每周三下午,按补办流程到教务处换新学生证。(11.19注:由于学生暂时还在原专业,请于下学期开学后再换新学生证)

二、学生应继续在原专业完成本学期的学习并参加期末考试,所获学分全部有效。已修课程如不在新专业培养方案中,将转为任选课,可替代公共任选课学分。

三、教务处将统一向宿管中心、图书馆、财务处、校园卡中心等部门提供名单,办理相关手续,不需学生个人办理。

四、跨校区调整的,寒假放假时办理校区间住宿变更。

五、下学期结算学费时,如果转出、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不同,则本学期按转出专业计算专业注册费、下学期按转入专业计算专业注册费。选课学费按教务系统内实际选课学分数计算。

六、转入新转业后,所缺专业课程应于将来开课时参加网上选课,要注意规划好自己的选课进度。个别学生已到拟转入专业参加了旁听,属个人行为,不记入选课结果,不得参加旁听课程的期末考试。学院如采用单独开班等方式为转入学生补本学期专业课,可联系教务处单独选课。(数学院要求:凡转入数学院各专业的学生,请务必从现在开始自学数学分析1和解析几何两门专业课。)

 

教务处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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