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评选“教师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要求,经学院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精心评审,共评选出“教师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工作案例” 17项,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2017年12月6-8日
联系电话:0537-4456630
电子信箱: qfnujwc@126.com
附件:“教师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工作案例”评选结果
教务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