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用房使用管理办法
(2019年修订)
一、为加强教学用房统一管理,合理使用教学用房,根据《新葡萄8883官网AMG公用房屋管理暂行规定》,结合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分配给学院专用的教学、科研及附属用房,委托学院进行日常管理和调度。
三、教室等日常教学用房,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教务处负责调度,动态分配给各单位使用。
四、新葡萄官网教职工可以使用学校信息门户账号,通过教务系统借用教室。借用用途仅限于个人本职工作需要,具体有:
①任课教师:个人本学期所教授课程的补课、考试。
②学生工作处、团委、辅导员:学生会议、学团活动。
③其他人员:与所负责工作相关的会议、宣讲等。
五、教室借用人须对所借教室的实际使用情况负责,必须确保实际用途与申请原因一致,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违规、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不得为培训班、校外单位和个人申请教室。要服从物业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后勤、保卫、物业的有关管理规定。
六、借用教室,须按以下流程办理手续:
1.在学校主页服务大厅登陆后,进入教务系统,在“教学服务”模块,点击左侧 “我的课表”——“教室借用申请”,选择校区、教学功能区、教学楼,点击“查询”。
2.在出现的教室列表中,查看所需时段教室空闲情况,勾选所需教室,点击“批量借用”按钮。
3.在出现的“新增教室借用”页面中填写相应星期、节次、周次、借用备注等信息, 在备注中填写清楚实际用途 。审核人请选择本单位教学秘书。
4.填写完以上项目后,点击 “保存”,会出现申请成功提示。然后联系单位教学秘书进行审批操作。教师可在“教室借用记录”页面查看审批意见、打印申请表。
5.审核通过的,打印《教室借用申请表》,交至教学楼物业值班室,由物业安排使用。
6.出现断网、断电等异常情况无法联网申请教室时,可书面向教务处申请。
教务处
2019年3月12日